教育部日前印發《關于深入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“意見”),要求建立符合學校特點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,克服行政化傾向,積極創造條件,逐步取消學校行政級別。
意見指出,高校領導任職期間要全身心投入學校管理工作,黨委書記和校長一般不擔任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。同時,將深化高校職員制度改革,加快職業發展、工資待遇等配套政策建設,鼓勵行政人員專職從事管理工作。全面推進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,實現校長的專業化、職業化。
此前,已有高校推行相關改革。北京師范大學校長董奇就曾承諾,在擔任校長期間,做到“四個不”:不申報新科研課題,不招新的研究生,不申報任何教學科研獎,個人不申報院士。湖南大學校長趙躍宇也曾明確表示,任期內不申報課題、不帶研究生,他還同時要求除教務處、科研處、研究生處等直接與教學科研相關的部門外,其他所有處室負責人一律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兼任教授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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